3月18日,中国与欧盟葡萄酒业界就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案协商一致,达成谅解备忘录。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就此接受人民日报、法新社等媒体采访,表示对双方业界通过磋商达成和解感到欣慰。

3月24日,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19号 关于终止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的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的公告

高虎城说,我们乐见双方业界通过对话加深理解,通过合作化解纷争,并最终取得积极成果,双方在产业示范园、技术合作、市场开拓和人员培训等方面达成深度合作,对双方在对话和磋商中所展示的务实和灵活的态度与合作精神表示赞赏。

高虎城表示,自去年中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通过谈判磋商解决以来,中欧双方一直朝着正确的轨道处理贸易摩擦。葡萄酒“双反”案获得解决,中欧无线通讯产品贸易争端也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这些再次证明,在遵守世贸组织规则的前提下,中欧政府、行业、企业间通过对话磋商谈判,是解决分歧的最佳选择,同时也宣示中欧双方有智慧、有能力来解决分歧。

高虎城进一步表示,2014年是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新十年的开端。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中欧经贸合作将发展得更快、更好。中欧将以《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为引领,以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为契机,拓展合作领域,充实合作内涵,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19号 关于终止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的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4年第19号
【发布日期】2014-03-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2013年7月1日,商务部发布2013年第36号和第37号公告,开始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

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补贴和补贴金额,以及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和损害程度进行了调查。

2014年3月19日,本案申请人中国酒业协会代表国内葡萄酒产业提出撤销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的申请,并请求终止此次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的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4年3月24日